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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想用一个滤镜,免费试用下载了一款修图软件,填平软件页面显示‘七天免费试用,费陷到期自动续费98元,免费试用可随时取消’。填平我以为开通7天内免费,费陷其间取消就不收费了,免费试用结果被直接扣了一年会员费98元。填平”河南郑州的费陷吴女士前不久遇到了这样一件糟心事,“这叫什么免费试用,免费试用这明明就是填平买一年会员赠送7天”。(据4月1日《法治日报》报道)
“3天免费试用”“7天免费试用”“1元享7天”……和吴女士一样掉进APP“免费试用”“低价享用”陷阱的费陷消费者不在少数。很多消费者把APP抛出的免费试用这些“优惠”当作“馅饼”,但一番体验之后,填平却发现这些诱人的费陷“馅饼”变成了侵权“陷阱”,不仅没得到优惠,反被商家薅了一把羊毛。
“免费试用”已成为APP软件的营销套路,也成为新的消费痛点。显然,很多“免费试用”“低价享用”营销语只是一些APP运营商玩的文字游戏,是为了吸引消费者入套的话术式诱饵。在这些诱饵的背后,是APP运营商贪婪的嘴脸。无论是点击免费试用后即默认包月包季包年套餐,还是宣称低价试用、低价续费,结果续的是高价套餐;无论是大字宣传免费、低费,小字说明自动续费或高价套餐,还是免费试用期界定模糊不清,隔段时间第二次点击即默认支付一年会员费,均踩踏了法律底线和诚信底线,带给消费者糟糕的体验。这种行为要么构成虚假宣传甚或消费欺诈,欺骗和误导了消费者;要么构成不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APP运营商拥有技术优势、信息优势和交易主导优势,与之相比,消费者在交易、维权以及监督过程中都处于弱势地位,难以防范APP运营商的侵权套路,也难以取证、难以与APP运营商沟通,更难以在维权中占据主动。因为维权难,不少消费者掉进“免费试用”的陷阱后,只能无奈地吃哑巴亏。鉴于此,仅依靠消费者难以推动APP运营商规范营销行为,而指望APP运营商良心发现、增强自律意识、自行完成整改更是不现实。
治理APP软件的“免费试用”“低价享用”乱象,还得靠他律,“免费试用”的吸费陷阱还得由监管部门来主导填平。相关部门及行业协会、消费者组织等应加强对APP“免费试用”“低价享用”乱象的关注和研究,以问题为导向启动联合治理机制,完善有关免费试用、低价享用服务的规则和标准,明确APP运营商和消费者的权利义务,瞄准侵权问题易发、多发的细节拉出APP运营商的营销行为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划清法律底线和边界,消除模糊地带。
在此基础上,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搭建便捷、高效的纠纷处置平台,对APP的营销行为、支付环节进行长效常态监管,通过约谈指导、立案查处、限期整改、下架产品、通报曝光、失信惩戒等措施对APP运营商进行督促、惩戒、教育,倒逼APP运营商履行法律责任和诚信义务,恪守法律底线,规范营销行为,积极维护消费者权益,为消费者营造透明、公平、诚信、安全的“免费试用”“低价享用”消费环境,也为网络消费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夯实基础。(李英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