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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报哈尔滨讯(记者刘传江)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日前完成了222批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黑龙合格涉及酒类、江抽检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次食食用农产品等5类食品,黑龙合格其中合格样品216批次,江抽检批不合格样品6批次。次食不合格项目主要是黑龙合格质量指标不达标、农药残留超标、江抽检批微生物污染。次食
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肇东市黎明镇邱香百货食杂超市销售的黑龙合格标称哈尔滨市龙江福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哈尔滨高粱酒45%vol(生产日期:2018年12月9日),酒精度检测值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江抽检批
佳木斯市桦南县贵铭蔬菜店销售的次食标称黑龙江省桦南县牛家烧锅坊生产的牛家烧锅酒45%vol(生产日期:2020年3月18日),酒精度检测值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黑龙合格
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哈尔滨福康一方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江抽检批芹菜(购进日期:2021年9月13日),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次食
哈尔滨市依兰县天原生鲜超市信用社店销售的芹菜(购进日期:2021年9月10日),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微生物污染问题
双鸭山市饶河县乐佰客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佳木斯市羽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松花鸡腿(生产日期:2021年5月30日),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伊春市南岔区美鹤美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双鸭山市利民肉制品加工厂生产的丁香里肌肠(生产日期:2021年5月20日),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及时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